打架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这是1994年的事。我一个朋友被别人用铁棍打了住院38天后死亡。今年2018年才把当事人从海南抓回来。请问这个怎么要求对方赔偿?
1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的死亡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则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在你所描述的情况下,你的朋友可能已经去世了,因此无法进行具体的赔偿计算。但是,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死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住院期间的住宿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如果你的朋友还有继承人,他们有权向对方请求赔偿。此外,你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比如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