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发生了争执,并与他人动了手,最后导致他人轻伤一级。经法院判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现己服刑期满。在我与他人动手后,伤着打电话叫了七八个人把我家的家具家电电动车,还把我年老的父亲给推倒了。我能否追求对方的法律责任和物品损坏赔偿,我应该怎么做?!请给予解答一下!!谢谢
6天前首先,您需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不致人伤害、不使用暴力等原则。如果您在打架过程中造成了他人的伤害,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财物损失和父亲受伤的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赔偿。 与对方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对方不愿意承担责任,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打架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请求政府救助。如果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可以考虑通过政府或慈善机构申请救助。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手段,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