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亲弟弟在常州市金坛区的一个厂里上班。不知道什么原因。人昏到了。厂里先送镇医院,金坛医院,最后常州医院。说是脑卒血4点半到的。。在医院抢就过来了,但人有自觉,还不能说话。已经36天了。现在还在医院,刚开始厂里还交钱,这有好有一个星期没有交钱了。一直是我父亲在照顾。我想问一下,厂里该负那些责任。谢谢
2025-03-04 05:01首先,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医疗事故和工伤赔偿的问题,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 对于您的亲弟弟,在医院抢救的过程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尽到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及时诊断和治疗。医院应根据病情迅速做出准确的诊断,并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 遵守诊疗规范。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临床实践指南,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提供充分的信息告知。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明确说明病情、治疗方案以及可能的风险等信息,以获得知情同意并配合治疗。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导致的损害,您可以考虑以下途径解决。 直接与医院协商。尝试与医院沟通,了解其对此次事件的责任认定及后续处理计划。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以公正的方式解决争议。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考虑通过司法程序起诉医院,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由于时间较长且情况复杂,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