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委托别人来讨债,欠债人给了被委托人7000元,结果这个被委托人没有把钱给债主,当时也没有写还款收据,只是有朋友在场见证了。后来债主委托别人的协议到期了,现在债主不承认那个7000元,因为她没有收到这个钱。
2024-11-03 06:39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证明债权存在。首先,您可以尝试收集证据证明您确实向他人借款,并且对方也收到了借款。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条等文件。 调查债务人的行为。了解对方的行为是否与借款合同不符。例如,如果对方表示已经偿还了借款但并未实际支付,则可能存在欺诈或不当使用的情况。 提起诉讼。如果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起诉前,应确保您的案件符合起诉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考虑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自行处理此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许多地区都有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提供者,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整个过程中,避免进行任何可能导致债务增加的行为,如再次借款或重新签订合同。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