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民间集资以合同的方式承诺付本还息 这个合法吗

2025-01-11 03:1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九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一百八十一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股东一次或者二次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一百八十四条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前款第一项决议或者前两款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改变公司形式、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六条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可以不出席股东会会议。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九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拟转让的股权设立满一年后进行,且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前款第一项决议或者前两款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改变公司形式、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九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拟转让的股权设立满一年后进行,且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可以不出席股东会会议。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九十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一百八十三条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拟转让的股权设立满一年后进行,且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5-01-11 03:10: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975今日律师解答 44028

相关推荐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有,甲(公司)、乙(本人)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有,甲(公司)、乙(本人)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社保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时。《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前几年的社保和离职后的失业补偿金吗?》 1回答
您好,之前在一家公司就职,试用期两个月,第三个月结束时提出离职申请,合同还没有签,试用期也没有合同,工资应该怎么结啊,最多能拖多久?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同一品牌的两个加盟商出现同一地方经营,但是我签的合同上没有这种情况的相应赔偿,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回答
你好 我们合伙开的公司 法人不是我 现在法人不让我干了 我能拿回本金吗 我有买机器时候的银行汇款单 还有我投资的金额的单子,,,, 1回答
您好,我经熟人介绍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装修现在装修还没完人找不到到了 1回答
在美甲店当学徒交了保证金,而且还必须按她规定的时间为她店里上班,而且没有工资,学了一个礼拜,如果不学了,保证金还能拿回来么 1回答
我通过网上认识一个做分期购车的,他给做分期购了一辆上海大众朗逸轿车,我给他了三万元,还款还了两个月了可是我车开的还不到一个月,前天上午金融公司给我打电话说GPS 报警了说要检查一下,昨天上午有金融公司的业务员联系要检查一下GPS 我就去了,他见了我们让我们回避,可过了几分钟他就把车开走了,我们到他们公司去了,公司的人给我们说你的车属于零首付存在风险,你要要车就一次性把银行贷款还清,要是不要车就等银行拍卖。我给做分期付款车的打电话也不接电话了,我问问我该怎么办? 1回答
2011年买的商品房子总额61万多,16年开发商通知可以办房证但到现在也没办下来。怎么办,开发商会有补偿吗 1回答
乙方承租甲方出租农村的房子,期限一年半,房间钥匙是否应该归乙方保管?甲方要求留三把,给乙方二把,是否合法 1回答
在实体店买了部手机,才买两天,商家不退货,找消费者协会也没用的话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