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结婚前男方付钱贷款买的,写两人名字,六月份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了房子归男方,贷款按揭男方还。但还没有变更,要到房产证下来才可以变更。我想问的是男方突然不还了,银行找我还。如果我不还会怎样?还有协议书上写了归男方还,法律认可么?
2025-04-06 02:3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在婚前由一方支付首付并以双方名义共同贷款购买的,该房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但在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该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你提到的“我”(指您)是否需要偿还贷款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你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并且已经与银行签订了还款计划,那么你就必须按照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否则,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包括通过诉讼等方式来实现债权。 关于协议书中的条款是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这通常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意思表示真实,则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建议你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债务问题,如协商还款、申请破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