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新华保险公司银行业务部的,我们6月份办了一次活动,是和工商银行一起举办的,有预签单客户,后来8月份我们公司开会领导说以后追进来的单FYC都属于我们,9月30号我们自己跟进的一客户签了50万,签的产品和6月份活动的产品不一样,但确实是上次活动的客户,现在工资发了,支公司要求发给我的佣金和方案全部收回,我说如果不属于我的就不要发给我,免得发了又收回,这不合理,他们说这单本来就挂我头上,所以只能发给我,现在又说要给银行一些方案,就是和银行合作要给钱的,现在就是从我个人所发的工资上收回,这本来就不属于他们的,如果没有我,这单绝对是签不进来的,现在我应不应该给他们给他们这钱?
2017-10-28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