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我现在的问题是:1.谁主张谁举证,这样的法规在我这个案子中公平吗?2.我提供的通话录音被告自己说的单价85元/平方清清楚楚怎么来的,法庭上却说60元/平方,又拿不出证据,当场被告都默认了85元/平方,为什么法院还是按60元/平方来算?3.上方的石头滑坡打坏了下方的假山应该谁的责任?4.作为被告方真的无需向法院或原告方提供自己的观点证据?
2025-06-19 19:29在中国,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这意味着在案件中,如果一方提出一个事实或主张,那么他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对于您提到的通话录音中的价格,这应当被视为证据的一部分。尽管被告否认,但法庭认为该证据是可信的,并且被告没有提供相反的证据来反驳这一事实。 关于石头和假山之间的责任分配,这通常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石头滑落造成了假山损坏,那么有可能要由造成损害的人(即石头的所有者)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可能不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在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中,如果双方同意达成协议,则法官可能会考虑接受这种妥协而免去被告提供额外证据的要求。然而,对于更复杂或者涉及到争议较大的案件,被告通常仍然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会因案件性质、所在地法律环境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特定案件的相关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