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机动车在绿灯闪烁的时候过的马路 正好是下班高峰期 到对面已经是红灯了 另一条路的绿灯已经开启了 为了让绿灯放行过来的行人我的车速很慢,这时来了一辆电动车 从我的车后来蹭到我的车屁股 报警之后 交警说是我方全责 说我遇到对面红灯就应该停在路中央不应该过
2025-06-08 11:0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交通法规中的“违反信号灯”行为。在路口遇到红灯时,应停车等待绿灯亮起后再通行。如果您的车辆没有完全进入人行横道或者未完全停止在黄灯闪烁的情况下通过,可能会被视为闯红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车辆在遇红灯后没有立即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行驶,然后又遭遇电动车从后面蹭到了您的车屁股,导致电动车受损,那么这可能是由于您违反了信号灯的规定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因此,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处罚,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确认事故现场是否有摄像头记录了事故过程; 查看是否有可能存在其他当事人,如电动车车主等,对事故负有责任; 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如果认为处罚不合理,可以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评估和判决。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交通规则都是至关重要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人身伤害。同时,建议在驾驶过程中保持警惕,注意观察路况,确保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