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辽宁省沈阳市借贷合同专业的律师介入 当事人欠了5万的信用卡,对方一年收取了当事人3万多的利息,现在想起诉要求法院调整利息,诉求:把利息降到百分之24以下。接受3000的律师费。
回答数:968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未约定支付期间,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您在起诉时应当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利息的请求,并且主张本金的返还。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您可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解决。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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