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可以不写明每天工作多少小时吗?
1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和每周的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4个小时或者每周工作66小时,这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合同条款中详细列明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间,以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公平保障。同时,也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进一步约定具体的加班政策,但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息日、节假日等相关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