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服装店的一名导购,但是没有和店里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上了一年时间的班,从来都没按时开过工资,都是一点一点支,现在我9月份还有1000多工资,因为家里有事我请了几天假,我经过老板娘同意先买几件衣服,但是先从9月的工资扣,也在考勤表里做了注明,可是现在10月假期高峰,我人在老家,家里有事也不能回去上班了,就和她提离职,请问,我9月的工资还有吗?我经过她同意扣9月工资拿的衣服,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2021-05-08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