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17岁的暑假工 在一家公司上班做整理档案 公司名称不知道 只知道是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内 被朋友介绍进去暑假工,入职时间是六月二十三号,离职时间是七月三十一号(八月一号签定的离职协议)没有签什么劳动合同只有一个保密协议,入职时负责人所说的工资在两千五到三千之间算工作量的那种多劳多得,没有太过详细说明,后来才说明底薪加上饭补加上全勤一千八再加个人的工作量,我七月份没有请假是全勤,但是现在收到工资只有一千八,不包吃包住,离职过程中与负责人产生过一点矛盾(因为离职时间问题跟发放工资时间问题与他们入职时所说的完全不相符)请问他们这属于侵权吗
2021-06-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