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家父于1994年与甲方在镇边买农村房屋一间(连同土地使用权),现保存有当时双方的签字协议、律师所见证书及税票。由于当时法律知识的不认知,一直未办理土地证。 后因家庭原因,老屋已拆,地皮一直闲置。 现想办理土地证,但地方土地所两年多一直不予办理。 借此平台,想请问公正的律师,上述情况能够办理到土地证么?需要如何办理? 万分感谢!
2024-09-28 01:0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作为您的法律顾问,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书、合同、律师见证等。 其次,您可以寻求专业的土地登记机构的帮助,他们通常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帮助您准备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政策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仔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遵循其要求和流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