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兄弟三人,老大老二成家,老三生活不能独立,但有挣钱的能力,老爷子死前把全部家产给老三,死前在多人的见证下签协议:老三归老二管,对于老三的财产、地、劳动薪酬拥有所有权,负责老三的生活,包含以后的生老病死。立下协议后的十年期间,老二把老三支配外地打工挣钱,只有年底这几天回家过年,这几天还有不管饭的情况,挣的钱全部给老二。十年之后的今日,由于老三体力透支,劳动能力下降,看病吃药需要钱,老二不管老三了,现在老大如果接管老三以后的生活,需要向老二提出经济赔偿!请问律师要走什么流程?
2021-06-13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