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2017年4月份就把房子卖了,以房子里有租户为由就把交房日期拖到8月初。但是房东在这段时间把房子交给中介,中介再找租户。在没有告知我们8月初交房的情况下,中介跟租户合同签到了10月底。现在已经8月份了,新房东要老房东交房,老房东以联系不上中介,中介把这几个月租金卷走了为由,要求租户搬走,并拒绝返还剩余的房租!目前确实联系不上之前的中介,但是我们这些租户也不想吃亏,毕竟是房东撒谎在先
2024-12-09 11:29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符合约定用途的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如果出租人在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擅自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不履行其他相关义务,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在本案中,由于您无法与之前负责租赁管理的中介公司取得联系,导致您未能及时得知关于房屋租赁情况的通知和安排。因此,对于房东单方面要求您搬家并拒绝退还剩余租金的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东违约行为无效,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寻求中介公司的帮助,向其投诉房东的违约行为,并要求其协助解决纠纷。 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反映您的情况,寻求协调解决。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和行动,以免进一步加剧矛盾。同时,可以尝试收集一些证明房东违约的相关证据,如租房协议、中介出具的催缴函等,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