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律师事务所开庭通知: 开庭日期:2018年07月16日 开庭时间:15:00 开庭法院: 重庆市 人民法院 被告: 张强 500383198411072568 旁听(韩伟桥) 原告:深圳市惠今惠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并经过法院认定,现给予公布。需携带答辩状、正常消费明细、身份证原件,传票等按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将联合被告人当地公安局强制执行。裁决结果包括有期徒刑,罚金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若缺席,法院将做缺席判决
2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将于2018年07月16日在重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请确保按照传票上的规定时间到达法庭并准备相关文件。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庭,请提前告知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答辩状; 正常消费明细; 身份证原件。 此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律师团队。祝您庭审顺利! 此致, 敬礼! 立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