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怀孕,2016年8月4日我在单位加完班晚上8:30回家了,到家才发现肚子里孩子没动,下午一直结账干活没发现,怀孕期间经常加班,5-6月被加活,都有记录;之后引产完毕就在家休息(28周以上,产假98天,自己休病假一个月多点),到2017.1.3上班,也没有告公司;但是公司在2月28日就是昨天发放年终奖将我休假期间的全部几个月全部扣掉,有些愤怒,还在公司上班,3月1号去估计要撕破脸了。 想咨询:准备告公司在我怀孕期间加活加班,请问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可以继续追诉吗?真的打起官司胜算多少?会稳赢吗?
2024-08-22 15:22关于您在孕期加班是否构成工伤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在孕期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视同工伤处理。 至于能否继续追诉这个问题,如果您的公司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如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那么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分析。 关于胜算的问题,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法规适用、法律知识水平以及律师的专业能力等因素。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您的胜算。同时,如果您已经决定起诉,最好尽快行动,以免错过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