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船员,前几月我收到公司快递过来的一封通知信,上面的内容如下:“鉴于你在休假期满四个月后因个人原因多次不服从公司调配安排,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请你或者家属在接到通知后于XX日前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至,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按自动离职处理,由此产生的证件过期,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停缴等一切后果均由你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我是一名三管轮,但是公司所谓的多次不服从公司调配安排,是以我证书快到期为由,让我去降级做低一级的值班机工职务,我觉得这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就没同意去,后来去了公司要我交2万多,我没同意,协商了几次也没有结果,公司在11月开始停了我的五险一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8-01-10 15:24如果所在的单位不给交社保等,建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无故开除赔偿问题: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