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外卖公司兼职了两个月,第一个月也就是3月份是按900底薪加300全勤奖每天做满4小时多余时间按7.5元每小时算加班费的,发了1300多,第二个月也就是4月份他承诺给我1200元底薪加600的中队长补贴,但是现在5月中旬了结4月份工资的时候他以我的工作完成的不够好为由只给我1100元的工资,而且这1100元他还只给了我500还是我之前预支的。现在都过了5月中旬了他还没有发4月份的工资。(他还说因为我不做了不是他的员工了所以不可能给我当初承诺的)。请问,我要怎么样才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由于我是兼职,当初也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我自己的工作时间和他发的一段文字)
2021-07-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