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招考前让学生写承诺书合法吗? 通知:资阳中学4月29号考试每位学生和家长必须签定就读资阳中学的承诺书,不读就不签也不准报考,一经签定又被资阳中学录取就只能在资阳中学就读,录取后学籍是绝对不能转的。请班主任告知家长,让家长认真思考,周一把承诺书发给各班学生及时拿回去与家长商量后签了交回再填准考证(每位学生准备两张照片)。对交了报名费的又不签承诺书的周二将退报名费。
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学校的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因此,如果中学学校要求学生和家长签订承诺书,并且承诺书中明确禁止学生转学到其他学校,这可能构成对学生的不当限制和歧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剥夺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如果中学学校以此为条件来限制学生的流动,也可能会侵犯到学生的受教育权。 综上所述,建议中学学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该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政策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