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肯德基上班,上班期间我把平常上班用的电动车放在我们店门口,晚班期间丢了,我能要求店里赔偿吗?
2024-09-02 16:39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64条的规定,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如果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丢失,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你的情况下,由于你已经提供了物品并将其放置在公共区域,而该物品在晚班时被盗窃,这可能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自然灾害等。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能证明是你的过失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此外,如果你与店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并且有相关的赔偿条款,则你有权向店方索赔。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将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我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