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事人的哥哥,我妹妹跟一个男生结婚,但没领结婚证,有一个孩子2岁多,现在要分手,男方不给抚养费,也不要孩子。孩子在我们这边,我们在十堰市茅箭区。律师最好能帮我们把孩子判给男方。
2024-06-29 13:1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虽然您的妹妹和男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根据中国法律,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中的子女享有与合法婚姻中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首先,您妹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由于孩子目前只有2岁多,通常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除非有特殊情况。 其次,关于抚养费问题,即使男方不想要孩子,根据法律规定,他仍然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在诉讼中同时提出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请求。 最后,虽然您希望孩子判给男方,但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果法院认为母亲这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建议您妹妹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