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保定人,我自1972年参加工作,档案定型为农民合同制工人,保险本是从94年开始记录的,2001年单位破产买断共缴纳了7年。买断后一直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到2008年,08年~2013年中断了五年,从2014年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至18年8月退休,可是办理退休手续时劳动局工作人员说94年以前工龄不算,按保险本实际缴纳的年限为准,共18年8个,我想请教您一下,农民合同制工人就不是劳动者了吗?这20多年就白干了吗?谢谢请您帮帮忙给看看?谢谢!
2025-10-17 19:4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关于农村合同工和城镇职工身份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合同工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非正式或临时员工,并且其社会保险待遇可能不如正式职工那样有保障。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您的档案上明确标注为“农民合同制工人”,这意味着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被安排工作的。这些条款通常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等。 关于是否算作劳动者的问题,虽然您已经参加了多年的养老保险,但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证明您是在合同中规定的条件下工作,以及您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具有稳定性。此外,如果您的工作条件符合法定标准(如最低工资水平),并且没有违反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则您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至于您提到的中断时间,如果您认为这是合理的,那么您有权请求补缴该期间的社保费用。但是,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解决任何可能存在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