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3号进入店里,3天试岗期,22号离职,发工资时告知我试岗期没有工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算,我上4个12小时的班换来的休息时间没有工资,我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试岗期和我换来的休息时间是否应该支付我相应的工资
2025-10-17 19:16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中的试用期与加班费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您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应当被视为工作时间的一部分,因此应按照法定的标准计算加班费。如果您的工作日超过了法定的休息日,且未获得相应的时间补偿,则可以要求企业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请记得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