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与公司所属下的培训中心签订了为公司劳动,为期五年的协议(我在培训中心学习机加工,焊接,气动与液压,5s管理课程,为期一年,)培训过后,2016年八月我开始正式上班,按照协议,我需要在公司里做五年,至今为止2017年8月,我已经服务满一年了,但是从未从事过与当初培训内容所相关的内容,如今我想离开该公司,但是当初的协议上写了如果违约不能工作满五年,便要赔偿公司当初的培训费十五万元,我的问题是,我主动离职,能不能不赔钱?
2021-06-01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