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女方家收了男方家的钱然后他们最后没在一起,男方有了另一半,现在男方家来要钱,请问女方家不给这个钱有没有触碰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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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与另一方交往过程中收取对方财物并承诺共同生活未果,此时双方分手后要求返还财物的,一般情况下属于不当得利,应当由收受人(即女方)返还。但是,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 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或者案件处理需求,建议您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以便我们更准确地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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