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钱借给别人,当时忘记钱是打给他个人了,还有公司他个人账号了,现在他的公司面临破产重组,我不想去申报债权登记,我现在手上是他个人打的借条,如果他以钱的去向表明是用到公司经营了,我是不是必须去做这个债权登记呢?
2025-10-19 15:28你好!首先,请确保你持有的借据上明确记载了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其次,建议你在债权人会议中提出异议,并在会议结束后尽快采取行动,如申请豁免债务或延长还款期限等。 如果你对债务的真实性和偿还能力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例如法律顾问。他们可以帮助你分析情况并提供专业的意见。 此外,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条款,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提起诉讼或仲裁。 最后,记得保存好所有与该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将来需要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