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运输中撞坏客户公司大门,驾驶员要赔钱吗
2025-10-01 11: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撞坏了客户的公司大门,导致车辆受损,那么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事故进行赔偿。至于额外的赔偿费用,则应由驾驶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