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妹妹去年10月份结婚,妹夫名下有车,然后民政局的给打电话说让我们家退低保,他们给出建议说要么把我妹的户口迁走,要么就得退去年一年的低保,可是当时申请低保的时候是因为我上大学,请问这个合理吗?
2024-11-05 15:54您好,关于您妹妹和妹夫的问题,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家庭应当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没有当地常住户籍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子女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因此,您的妹妹需要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才能符合申请低保条件。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妹妹目前不在当地居住,且没有当地常住户籍,所以她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因此,无法通过申请低保来解决您妹妹的经济困难问题。 另外,关于是否需要将户口迁到您所在的城市以保留低保资格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相关部门,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如果要退去年一年的低保”,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考虑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缓解经济压力,比如寻找工作机会或者政府提供的其他救助措施。 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