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月21号去的一家商场内衣专柜上班,这种专柜都是商家品牌给发工资,但是商场管理,到现在只给我发了八月那几天的工资,九月的工资也一直没有给我发,我十月八号就和公司口头说了辞职,十号又微信打字和公司说辞职,但是她说要我按照公司制度走,要我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一个月才可以让我走,我也答应说会尽量多干几天让她们赶紧找人接替我的职位,但是我的对班同事每天都找我麻烦,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而且也不给发工资,明天打算不去上班了,可是我又怕她们不给我发工资,劳动合同我手里有,公司没有,我是拿回来自己签的,有公司的公章,我看了也都是霸王条款,想问问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2025-02-14 14:19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并且已经口头表示愿意继续工作以帮助寻找替代员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拖延支付,您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加班记录、请假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