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职工,曾是我单位一名聘用人员,与我单位合同期为近两年,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近两年,我单位为聘用第三方。我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有协议。今年11.30合同到期,因单位市内已经无活了,提前与其商议终止合同事宜,本人当时没有异议,后来提出同意终止,但要经济补偿,此时为11月中旬,但我单位外地有项目可派,他又在合同期,然,他不服从分配,接连两次调动均不去,接着合同期终止了,给他电话告知他不服从公司调派,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鉴于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咨询,公司除此之外还需要如何完善人事手续?
2016-12-14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