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试一家工厂 ,工厂的性质是组装.面试合格后让我去体检,体检结果显示我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后工厂以我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请问该公司这种行为违反国家就就业促进法吗,我应该怎么做
2025-02-24 1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公布对妇女在录用、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歧视性规定;(二)设置性别或者年龄等歧视条件;(三)限制部分劳动者录用;(四)其他排除、限制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因此,您的情况可能构成就业歧视。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不公平地对待,请考虑以下步骤。 与雇主进行沟通。尝试与招聘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讨论您的担忧,并要求他们解释为什么您会被视为不合格。 提交申诉。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寻求帮助。如果当地没有专门机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寻求解决方法。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措施无效,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进一步冲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