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小狗去宠物店配狗,问店主多少钱,店主没有说只是说看看小狗,然后就带去配狗了,好了后要五百,我和他讨价还价争吵起来,他吐了我两次口水,还骂我,我气得也吐了他一下,他就让她老婆过来打我,我俩就打起来了,我们都有点轻微伤,我眼睛受伤,他鼻子流血了,他报警不让走,我们都到了派出所,民警让和解,对方不愿意,让我陪他医药费,对方先动手,我们双方谁的责任大,我该不该赔他钱呢?
2025-05-08 06:18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在与他人发生争执时受伤,并且对方有明显的攻击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您的医疗费用。此外,如果您的眼部受伤,这可能意味着您已经遭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利以及可能采取的行动。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的证据,包括视频记录、照片和其他证明您受到伤害的证据。 最后,即使最终未能达成和解,您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聘请一名律师来代表您进行诉讼。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