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人争吵,对方出手打我,我并未动手,报警后对方说有心脏病去住院,我被打了但没什么事就去医院验了伤,我们走法院,我需要赔偿他吗,我可以找他要赔偿吗?
2025-02-14 00:41在您的情况中,您没有动手攻击对方,因此理论上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然而,如果您的身体受到了明显的外力损伤,并且这种损伤可能与您的健康状况有关,例如心脏疾病等,则可能需要考虑医疗费用的赔偿。 首先,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记录、医生诊断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此外,您可以向对方提出和解请求,要求其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医疗费用赔偿。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解决。在起诉之前,您应确保您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的条件,即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且您有权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您将面临一系列的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调解、判决等。 最终,您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您提供的证据及其对损害结果的合理解释。请注意,任何涉及金钱赔偿的问题都应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