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2013年借我的钱,借条上未写还款时间,法律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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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但是,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偿还债务或者丧失了清偿能力,则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在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疑问,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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