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单位的职工,在单位上夜班踩空楼梯扭伤了脚踝,单位报的工伤,带我去县医院拍片拿药,没有骨折,但脚踝骨扭伤严重韧带拉伤。然后回家休养了不到三个月,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现已回单位上班,但公司说鉴定结果下来了说给15天工伤假,其他的按病假算。让我把发放的工资该退的退回去。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不符合工伤法,工伤不是应该在养伤期间正常发放工资的吗?我应该退还吗?还有15天工伤假怎么鉴定出来的,我在家卧床躺都躺了俩月不能动,为何不问我伤情就定出15天?希望律师帮忙解答,谢谢帮助!
2025-09-20 05:2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单位认为您因受伤而需要休息,那么他们有权向您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助等。然而,关于是否需要休假以及如何计算假期的问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待遇通常应在员工康复后由单位承担。 至于您提到的“15天工伤假”,这可能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部分特定情形下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例如,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工伤职工都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果您对公司的做法有疑问或不满,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治疗记录、发票等,以便日后申诉时能提供有力支持。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