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6年11月在一家私企入职,12月转正,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是从2017年8月才开始缴纳,2017年我因意外骨折,请病假2个月,病假期间公司未支付正常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2倍工资,补齐未缴纳社保,还有病假期间未支付的基本工资?
2025-09-20 06:49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咨询。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获得以下补偿。 劳动合同补签请求。由于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没有正式签署,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补签一份书面劳动合同。 社保补缴请求。由于公司在2017年才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自2017年8月至离职前的所有社保费用,并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病假期间基本工资请求。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并因此请病假两个月,那么公司应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段时间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和法律法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