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房东欠别人钱要还债于是卖给我,当时的交易说了是由我直接打款给债主,事后也没有让房东打收条给我,因为我们三方都互相认识,现在房产证已经过到了我的名下,可是现在事情已经过了一年,那个房东竟然去法院起诉说我没有付款给他!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房屋买卖合同,50万,还了38万,租房子16年19年的房租,抵房款,借款。返还50万。转账记录,现金,还钱的人,债权人可以出庭,可以出庭,已经把借条返还
2025-10-14 23:07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些建议。 与房东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的原因,并试图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处于不利地位,或者担心房东的诉讼会对您造成负面影响,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 提供充分证据。在任何法律纠纷中,提供足够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请确保您有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租金支付凭证等。 避免情绪化反应。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非常重要。避免做出可能对您不利的决定或行为。 最后,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应对。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