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欢创派遣工,三个月合同,工作一天16O元算,是下月十五号结上月工资。但在合同未终止的时候,公司不想要我工作,得到本人同意与公司委派管理员口头协商一次性给我工钱,(不超过24小时)。按工作天24、5天(16O一天)另加200元,注:因前几天在工作中受伤,带伤在家体息两天半,公司说以百份之五十计算得200元。但两三天之后管往员又说不能按付钱,需要等到十五号才给钱。我说等不了这么 久,那么我要求继续工作,而公司说不需要我工作,让我休假。(之前他已让我休三天了)!我想问: (1)休假有钱吗?(二)如果听他安排一直体假算不 算我违约,他们会扣我工钱吗?(3)我能继续工作吗?(4)怎样才拿到工钱
2025-10-14 22:44首先,关于您的假期权利。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和病假。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并需要休息治疗,您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假期。 关于是否属于“旷工”或“擅自离职”,这通常取决于您与公司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在没有经过正式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被视为“擅自离职”。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及双方协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至于工钱的问题,如果公司未能按时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最后,关于休假的权利,如果公司确实有理由认为您不适合继续工作,并且您已经提供了充分的理由说明自己身体状况不允许继续工作,那么您的休假请求可能会被接受。但是,请注意,即使您的身体状况允许继续工作,也不能保证您一定能够获得全额工资。此外,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支付您的工资,也有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罚款或者其他处罚措施。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来解决问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