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儿子买房,我俩口将房子买掉,当时因没有房产证卖不了好价钱,只好将房产证过户到儿子名下,但办证时房产证上?也写上了儿媳妇的名字,请间,如果他俩闹离婚这房钱我们还能要回来吗,这房子算他们俩的共有财产吗?
2024-12-06 21:31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通过婚姻关系获得的财产; 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继承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创造或取得的财产。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和妻子在婚前购买并以你们的名义登记了房屋,并且婚后又以你们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购买,那么该房产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此外,你们还可能拥有其他共同财产,如婚后为家庭生活所购置的家具、电器等。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的问题,需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即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协议,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协议,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支持你的主张。 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唯一能够证明所有权人的依据。但是,具体如何处理这个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最终决定权在于你们之间的协议或者当地人民法院的判决。建议你们尽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