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和母亲共住。她只提供住宿,不给生活费,我爸爸负责生活费但是不够用,我让她给点她说我的水费电费住宿费就是她付的生活费了。小时候她男朋友给过我零花钱,她说那是因为她他才给我买衣服给我零花钱的。现在近几年她都没给我买过衣物,据我所知也几年未承担我的学费,构成未尽抚养义务吗。红包钱她也说是给我水费电费等花完了。我现在立马读大学,父亲交学费很吃力,我可以通过法律让她负担我的学费吗
15天前您的情况确实涉及到家庭经济支持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母亲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支付必要的教育费用和维持基本生活费用,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首先,您可以与您的母亲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请求,并尝试达成共识。如果协商失败,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的母亲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在起诉过程中,您可以详细列出您的实际支出(如水电费、学费等),并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需要。 此外,如果您已经成年并且有能力独立承担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也可以考虑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资助方式来帮助自己完成学业。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权利。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因处理不当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