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罹患癌症,经过长达一年多的治疗,家庭经济捉襟见肘,2015年下半年,有人介绍去黄山体验游玩,一个叫做“孝为先”的养老公司老总王阿根的给我们讲话,大体就是讲养老的前景,并请黄山市一位民政局的副局长(姓名忘记了)也讲了话,大体意思也是说相信养老的前景。 回来后和爱人商量,为了后期的治疗需要费用,又认为比较保险,一年还有%10的利息,所以就向朋友借了2万元,自己和爱人工资等等凑了1万元,共计3万元投了进去,合同说明一年归还,谁知2016年底合同到期却拿不到钱,借别人的钱也没办法归还,沟通,求助无数次还是石沉大海,以致朋友以为我骗他的钱。 我想咨询法律能帮我讨还这笔钱吗?谢谢
2024-10-06 01:58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民间借贷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与他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对方未能按期还款,则您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在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借款关系并判令被告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有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一并起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情况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