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10月21号入职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工业园、方正达厂,三个月实习期,由于家里小孩没人辅导学习,自身上夜班不习惯,引起鼻炎至今一个月不见好转,于2017年11月6号提交辞职报告,主管未批,真拨打12333四次反馈,没得到有效帮助,这2017年12月15日转夜班,没去上班,能否追讨回全部工资?
2017-12-16 09:5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