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合伙人与供应商写下了一个欠条八万多,今年再算总的货款钱去掉两人支付的,目前只差一万多,现在供应商的律师死咬欠条,再说我老公拿的货自己签名的钱早已付的超出了,我想问我家还要按欠条支付嘛
17天前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欠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确认。然而,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否认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并且对方的证据充分支持其主张,那么法庭可能会倾向于采纳对方的观点。 在这个案件中,你提到你的丈夫已经支付了超出欠条金额的一半以上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坚持认为欠条中的金额已经得到了清偿,而供应商的律师则认为欠条中的金额尚未得到清偿,那么可能就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事实情况。 通常来说,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按照欠条上的金额进行支付。如果供应商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收到了超出欠条金额的款项,而且这些款项确实是用于偿还债务的,那么法庭很可能会认定欠条中的金额已经被清偿。相反,如果供应商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他们的权利主张,或者他们的主张缺乏合理性,那么法庭可能会拒绝接受欠条中的金额作为付款的基础。 因此,建议你与你的法律顾问一起详细分析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制定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