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销售公司的区域经理(同时也是该公司股东),两年前我区域内业务员担保一笔货款没有收回(我没有担保签字),现在我离职了,股份转让的时候,公司要求我承担未收回的这笔款项并在我的股金中扣出!请问我有责任吗
2025-06-04 23:4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销售公司的区域经理,在两年前负责管理并可能在您的职责范围内导致了一笔未收回的贷款。如果您现在已经离职,并且公司要求您在股份转让时承担该未收回贷款的责任和从您的股金中扣除,那么这可能是基于以下原因。 股权关系。由于您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因此公司有权要求您对与公司有关的任何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财务状况。如果这笔贷款对公司造成了损失或其他财务影响,公司可能会认为您应为此承担责任以弥补公司的损失。 法律规定。一些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法律规定,当股东或管理层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未能有效履行其职责时,他们可能需要为公司的不当行为承担责任。 道德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您已经离开了公司,也可能出于道德考虑而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您与公司详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您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