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工伤了在医院里厂里不管了。我该怎么办,厂里工作服,厂牌,证人,社保什么也没有只有录音谈到赔偿问题。 上个月 脚 骨折 医药费
9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纠纷和工伤保险赔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您与工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您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医药费用问题,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符合工伤标准,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至于厂里的工作服、厂牌、证件等问题,如果这些是工厂为员工配备的合法用品,则应由工厂负责保管或归还给员工本人。否则,这些问题应当由工厂自行解决。 最后,对于录音谈赔的问题,由于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其真实性需要通过其他证据加以证实。同时,录音中涉及到的具体赔偿金额也需要明确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确定。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搜集证据,寻求法律帮助,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