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业务员,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业主签装修合同都是签自己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盖单位公章,收款也是签自己名字盖单位公章,公司干到后来没有按照合同装修验收不合格,业主不依不饶的,要追究责任,请问我有责任吗,业主一直找我,
2025-04-19 08:2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作为业务员未与业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业主不满意并要求追究责任,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建议您尽快与业主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业主已经起诉您,您应该积极应对诉讼程序,包括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行为合法合规,以及向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同时,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建议您反思自身的管理和服务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