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营业房安置住宅合法吗? 我的营业房屋(有证,性质非住宅)最近被征收,正在协商,征收原因是道路拓宽,政府公布的征收方案中提供的安置房源只有住宅房,没有营业房,请问是否合法?
2024-11-04 11:51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6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进行产权调换。在本案例中,如果被征收人的营业房屋可以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且符合货币补偿的条件,则可以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获得相应的补偿;否则,需要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获得安置。 因此,在协商过程中,被征收人应该要求开发商提供具有同等或更高价值的住宅作为安置房,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被征收人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