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您好: 我找了一份开车送货的工作,合同是手写的,合同内容大盖是这样,一月保底一千八,按千分之三提成,十五天试用期,十五天之后干不够三个月辞工扣十五天工资。此公司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而且没有加班费用,而且也没有购买劳动保险。请问我现在辞工可以要求他们把公资结清么?如果可以而公司不执行我该怎么维权呢?
2021-07-18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